2008年10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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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松有被免最高法院副院长职务

  ●涉及以权谋私、经济和生活腐化三大问题
  ●是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 

  10月28日下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,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  记者从多个途径了解到,黄松有在10月15日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。知情人士透露,黄松有主要涉及三大问题,即以权谋私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。他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。

  10月15日黄被中纪委带走调查
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他们注意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职务的消息。他强调,10月15日,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后,最高法院一直积极配合中纪委的调查工作。“目前,黄松有的问题还在纪委调查阶段,没有进入司法程序。”
  倪寿明强调,黄松有的问题主要是个人问题,不会影响整个司法系统。最高法院将充分运用这个反面典型,更加坚定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,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,维护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性,确保司法公正,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。

  从书记员干到大法官
  现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县(现为澄海区)人,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经济庭副庭长、刑一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1997年3月起,黄松有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、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。1999年6月黄松有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任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一庭庭长。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大法官。

  事发广东杨贤才案
 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,黄松有被查,与杨贤才案有关。
  杨贤才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,2001年至2007年间,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(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)。
  今年6月下旬,杨贤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调查人员带走,配合中央纪委的相关调查。外界普遍认为,杨本人只是其他更重要案件的一条导火索。
  杨贤才“落马”后,黄松有仍不时高调在公开场合露面,包括参加一些重要会议、发表“重要讲话”。黄松有最近一次公开露面,是10月9日在广西南宁会见并宴请出席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。
  但就在此后的10月15日,黄松有被中央纪委带走接受调查。

  杨案涉及执行问题
  记者获悉,杨贤才目前已经被执行逮捕。其“出事”据悉因涉及广州的中诚广场执行案。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指定,涉及中诚广场案件的执行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则指定由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。
  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,曾涉及“中诚广场”执行拍卖案。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.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,转手便卖给第三方,售价高达13亿多元,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。
 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,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“双规”。而有消息人士称,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,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。
  杨贤才“落马”后,有至少四名广东律师被要求协助调查,其中包括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等。
  据《重庆晚报》、《成都商报》